关于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芜人社秘〔2022〕40号)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报送材料通知如下:
一、等级评价材料报送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企业以及在我市备案经营的劳务派遣企业分支机构。
二、等级评价材料报送方式
报送时间:各劳务派遣企业于2023年3月20日前自主报送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附件1)和评价证明材料至企业所在县市区、开区区人社部门,与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同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参评企业提交资料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一)线下提交:参评对象将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和评价证明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县市区、经开区人社部门(具体地址见附件2)。
(二)线上提交:参评对象登录安徽政务网芜湖分厅(http://wh.ahzwfw.gov.cn/)提交劳务派遣年度核验申请的同时提交评价资料。流程如下: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企业法人账号并登录--选择劳务派遣企业所在地对应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搜索“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将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和评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随同劳务派遣年度核验材料通过扫描方式转换为电子文档上传,完成企业等级评价申请。
等级评价应提交材料:
1. 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
2. 相关证明材料
等级评价材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定等级。
三、等级评价评定标准
《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芜人社秘〔2022〕40号)文件规定。
四、等级评价结果运用
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按评价得分划分,评分合计100分,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D级,60-69分为C级,70-89分为B级,90-100分为A级。
对获评A等级的企业,优先培育推荐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获评B级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芜湖市劳动保障示范单位”,优先培育市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D等级及应评未参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由劳动监察部门每年至少日常巡查1次。
五、等级评价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工作,作为规范劳务派遣行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参评企业进行客观评价。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在4月10日前完成对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和评价证明材料的初审,将参评企业初审评分结果、未参评企业名单(附件3)和初评得分70分及以上企业参评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
联 系 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矫阳 阿来·巴合提
联系电话:0553-3991126
2:各县市区、开发区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级材料报送地点、联系方式.docx
2023年2月1日
附件1
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
( 2022年度)
单位名称(印章):
劳务派遣许可证号:
填报时间:
芜湖市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表
单位名称:(章) 许可证编号:
序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法 |
自评 得分 |
初评 得分 |
终评 得分 |
1 |
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10分。 |
10 |
初始基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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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独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对员工实行动态管理得2分。 |
2 |
查看现场或者电子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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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价期的前3年每年均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2分/年。 |
6 |
查看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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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服务许可证行为得2分。 |
2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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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满足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所需的固定场所得2分,有接洽会客室、档案室、财务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得2分。 |
4 |
查看现场或者电子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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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为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服务的设施设备,包括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得3分。 |
3 |
查看现场或者电子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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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信用承诺、主营业务服务规程等得3分。 |
3 |
查看现场或者电子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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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管理人员3人以上,且熟悉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相关政策,熟悉工作流程得3分,其中1人以上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得3分。 |
6 |
查看备案、社保情况以及相关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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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与用工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务派遣协议得3分。 |
3 |
查看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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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拟派遣员工根据岗位进行体检和岗前集中培训得2分。 |
2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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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得3分。 |
3 |
查看备案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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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台账,列明被派遣劳动者基本情况、所在用工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要素的4分。 |
4 |
查看用工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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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为被派遣劳动者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得3分,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得3分。 |
6 |
查看备案、社保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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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评价期内无行政处罚、有效投诉得10分;行政处罚的扣10分/次,投诉查实的扣5分/次。 |
10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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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评价期内无劳动争议发生得6分,发生集体劳动争议且败诉的扣6分,发生劳动争议且败诉的扣3分/次。 |
6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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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参加评价期上一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得2分。 |
2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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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时间每满1年得1分,最高得5分。 |
5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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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被派遣劳动者50人以下2分,50-100人4分,100-500人6分,500人以上得8分。 |
8 |
查看备案和参保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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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有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专兼职调解工作人员2分。 |
2 |
查看文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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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与用工单位建立协调协商机制1分。 |
1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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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依法建立党组织并正常开展活动得2分。 |
2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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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缴纳工会经费,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职责得3分。 |
3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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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和职业安全健康等培训得1分,对员工提供人文关怀1分。 |
2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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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行业组织活动得1分。 |
1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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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获得县级以上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得2分。 |
2 |
查看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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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获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表彰或者获得公开发行的媒体正面宣传,一项1分,最高2分。 |
2 |
查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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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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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自评得分由企业填写,初评得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填写。
附件2
各县市区、经开区劳务派遣企业等级评价材料报送地点、联系方式
区域 |
办理地点 |
联系电话 |
无为市 |
无为市政府大楼B2-1室 |
0553-6612150 |
南陵县 |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44办公室 |
0553-6817920 |
镜湖区 |
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政府长江路办公大楼212# |
0553-3877800 |
弋江区 |
弋江区利民东路2号“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栋2311办公室 |
0553-4817197 |
鸠江区 |
鸠江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办公室(鸠江区天门山东路56号) |
0553-5938841 |
湾沚区 |
湾沚区人社局5楼8501办公室 |
0553-2567827 |
繁昌区 |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9楼917 |
0553-7875106 |
三山开发区 |
弋江区龙湖路1号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南辅楼204# |
0553-3918027 |
芜湖经开区 |
鸠江区港湾西路30号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 |
0553-5965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