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水平,打造健康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
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局属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时间为11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形式和安排
(一)开展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围绕劳动合同订立解除、试用期管理、工时标准(加班工资支付)、裁员规范、医疗期病假工资标准等劳动保障政策,至少组织开展2场以上规范企业用工劳动法律宣传培训。
(二)开展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宣传活动。一是编制政策宣传材料。制定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宣传材料,各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新业态劳动者聚集的外卖站点、暖蜂驿站、物流园区等地组织发放、宣传。二是开展新业态劳动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宣传活动。三是联合邮政部门开展快递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为符合条件的快递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
(三)开展劳动保障政策问答活动。围绕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劳动保障政策有奖问答活动,提升社会、企业、员工对劳动保障政策的知晓度。
(四)开展劳动用工“解纷芜优”说法宣传。将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搜集整理,编辑“解纷芜优”说法栏目,每周一期在“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渠道上定期推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以案说法”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五)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典型宣传。对我市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六)持续推进“百名仲裁员服务千企”。组织仲裁员走进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政策、送法律、送案例”活动,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政策支撑。
(七)加大劳动用工检查力度。结合投诉举报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等对企业开展用工检查,以检查开展指导,重点突出以检促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部署。“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回应企业需求、增强劳动法宣传实效、规范企业用工、创优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不断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二)结合实际,注重宣传实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活动,把劳动保障法律政策讲管用、讲生动,坚持企业关心什么就讲什么、需要什么就讲什么,精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市对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考核中,请各县市区、相关单位在开展“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中及时宣传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于12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王芳,电话:3991122
2022年10月25日
“规范用工促和谐”劳动保障政策宣传月活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完成期限 |
责任单位 |
1 |
组织2场以上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培训活动(线上、线下均可) |
11月30日前 |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
2 |
编制新业态劳动者政策宣传材料 |
11月5日前 |
局劳动关系科、市社保中心、就业科 |
3 |
发放新业态劳动者政策宣传材料 |
11月10日前 |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
4 |
开展1次新业态劳动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宣传活动 |
11月20日前 |
市社保中心、局劳动关系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
5 |
开展1次快递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传 |
11月20日前 |
局工伤科、局劳动关系科,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湾沚区人社局 |
6 |
开展劳动用工政策问答活动 |
11月15日-11月30日 |
局劳动关系科、局办公室 |
7 |
开展劳动用工“解纷芜优”说法宣传 |
每周一期,长期推进 |
局劳动关系科、市仲裁院、市监察支队、局办公室 |
8 |
开展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单位典型宣传 |
11月30日前 |
局劳动关系科、局办公室,弋江区 |
9 |
推进“百名仲裁员服务千企”活动,完成2022年调解仲裁工作要点任务 |
11月30日前 |
市仲裁院,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
10 |
加大劳动用工检查力度,以查促改 |
宣传月期间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长期推进 |
市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