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芜湖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9-12 09:40 来源: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守法诚信意识,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395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33号)规定,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229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经初步评价、征求意见、公开征信、复核评定程序,全市共评价用人单位(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578户,其中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单位466户、B级单位2902户、C级单位210户。从连续两年(含2017年)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的单位中择优评定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30户用人单位为“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从连续三年(含2017年)被评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的单位中择优推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等10户用人单位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将2017年芜湖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通报。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强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结果运用,对用人单位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获得“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免审两年的待遇,获得“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的用人单位享受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免审三年的待遇,免审期内均视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要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C级用人单位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继续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B级以上(含B级)作为企业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各类评先创优及准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前提条件之一。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积极学习诚信示范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夯实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芜湖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doc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