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2-23 15:56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暂行办法》和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0号)要求,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5〕104号),自2015年4月15日至6月30日对用人单位2014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全市共审查用人单位3319户,其中企业3043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76户。从中评定出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99户企业为“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A级(优秀)单位”,向省人社厅推荐上海铁路局芜湖车务段等12户企业为“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授予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34户企业“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另外,对其它参加书面审查的企业评定出芜湖市劳动保障诚信B级(合格)单位2373户和C级(不合格)单位371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现将2015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通报。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强化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的结果运用,将劳动保障诚信评价B级以上(含B级)作为用人单位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各类评先创优及准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前提条件之一。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要积极学习诚信示范单位在劳动保障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切实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发展的同时,不断夯实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芜湖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结果.doc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