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④ |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否索赔?

发布日期:2021-09-07 16:20 来源:安徽人社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案例

尤某为某厂职工,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尤某在上班时发生工伤事故,其家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核实情况后予以认定工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但该公司一直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为工伤认定存在问题,并拒绝给付相关赔偿。那么,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能否索赔?





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后,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工作证明、工资表、工作证、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经工伤认定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1.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怎么办?


    答: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缴纳社保时,职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吗?


   答:
 

不可以。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能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3.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一般在什么地方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呢?


   答: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认定过程中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工伤职工如何维权?


   答:

依法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提起诉讼。或要求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对其处理结果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如何处理?


   答: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当事人应将有关法律文书送交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该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