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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脱贫政策

发布日期:2021-02-26 17:12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贫困劳动者县外转移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通过转移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交通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元/年

二、扶贫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公益岗位就业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并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中无为市标准为:对扶贫公益性岗位在岗贫困贫困人口按照40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南陵县标准为:在新“四员”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一类岗位按照60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二类岗位按照240元/人/月的标准按季度拨付岗位补贴;按照2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一类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二类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对各类就业载体吸纳贫困劳动者务工就业支持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各类扶贫载体给予政策支持和岗位补贴。无为市标准为:1、就业扶贫车间:对安置贫困劳动者稳定就6个月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运营补助资金,标准为2500元/人/年;2、就业扶贫基地:对贫困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企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南陵县标准为:1、鼓励带贫载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支持“企业订单+居家生产”“扶贫车间+居家生产”方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小微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2、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16-65周岁贫困劳动力且月收入500元以上的,给予单位和个人300元/月岗位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基地)就业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为其购买2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2500元/人岗稳定就业补贴。

、对居家就业贫困家庭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于各类扶贫载体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的,按照就业扶贫载体吸纳就业补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