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15:41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相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39号)和《安徽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安徽省企业薪酬统计调查制度的函》(皖统制〔2020〕46号)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34号)安排,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具体事项布置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20年度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附件1、附件2)。

二、调查数据时间范围

调查时期指标为2020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调查实施时间为2020年4-5月,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三、调查对象

根据人社部工作安排,我市参加2020年薪酬调查企业共1013户(附件3),其中:市直企业55户、经开区84户、镜湖区200户,弋江区113户、鸠江区133户、三山开发区38户、湾沚区116户、繁昌区78户、南陵县91户、无为市110户。各县市区、开发区在下发的样本企业范围内确定调查企业,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替换,如需替换和补充的,应执行“三同”原则(即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且替换率(调查的样本企业总数和分行业企业数)不得超20%。

四、调查方式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及市直企业的任务布置、培训和数据审核,并按时汇总上报省厅。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各自辖区企业的任务布置、培训和数据审核,并按时上报市局。薪酬调查任务市级统一上报截止时间为20215月26日。

五、调查步骤

(一)抽样确定样本企业(5月10日前)

市人社局接收人社部与省厅下发的样本企业,通过系统将样本企业下发至各县区,并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分配薪酬调查系统权限(用户名和密码)。各县区通过薪酬调查系统确定样本企业,对经确认不存在的企业或不符合调查要求企业,通过系统进行在线补充或替换;指导参与调查企业按照调查要求填写企业薪酬调查表(附件1、附件2);收集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待集中培训时一并解决。

(二)培训及数据上报(5月14日)

5月14日9:00网络在线培训,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icQ9AkPW9an2)开展集中培训,由省厅技术小组进行薪酬调查系统授课辅导及问题解答;5月17-18日省厅技术指导组根据县市区需求来我市对填报过程中出现的场疑难问题进行现解答,对可疑数据进行核查,并协助数据清洗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于5月26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上报市人社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是当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压实领导责任,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调查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联系人沟通。

(二)加强组织,把控质量。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坚持先培训后填报的原则,加强对样本企业的培训,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填报,同时加强对企业填报数据的审查和复核,真正做到数出有据、应报尽报,确保我市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按通知要求,落实辖区所属企业按时参加集中培训,并于5月13日前将集中培训及登录方式通知所属企业。

联系人:吴伟    

 话:0553-3991126     邮箱:342489294@qq.com

 

附件:1.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2.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3.致调查企业的一封信

附件4:调查企业样本库.xlsx

 

 

2021510

芜人社秘〔2021〕122号.doc
芜人社秘〔2021〕1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