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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补充工伤保险8月15日正式上线

发布日期:2023-08-15 16:55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作者:工伤保险科、工伤中心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构建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分散和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权益,我市2023年4月印发了《关于试行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的通知》,在全市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2023年815我市举行启动仪式,补充工伤保险项目正式上线运营。芜湖市各类用人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多险申报平台”线上办理补充工伤保险业务

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适用于本市统筹区域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设工程项目单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自愿投保,按照缴费标准每月足额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投保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由承办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的人保健康芜湖中心支公司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支付赔偿金和抚慰金。

项目启动会上,市人社局、人保健康公司详细解读了芜湖市补充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演示经办流程、下发参保指南,实现我市全面实施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良好开局。

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领导,县市区人社局、部分企业负责人,以及人保健康安徽分公司及芜湖中支相关负责同志等出席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