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2 17:51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综合管理部、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市属企事业单位(不属于县市区认定范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驻芜单位(可出具委托评审函)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等级专业系列职称。

二、基本条件

1.申请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认定,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成教、函授、自考、网络教育、委培”等非全日制学历人员。

2.直接认定仅限初次,已取得职称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3.申请职称确认的专业不包括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质量、标准化、档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律师、出版等中、初级资格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足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见习1年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直接认定为初级职称。

2.取得博士学位的,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2023年下半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用人单位、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市人社部门逐级进行申报、审核。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8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1.个人: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网站(http://www.dlctrans.com/),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 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 验证码进行登录。选择“职称申报”-“个人中心”,完善单位信息,再选择“高校毕业生直接认定”填写基本信息、按照附件列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个人承诺书等)上传材料,提交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对本单位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再对直接认定申请内容进行审核,上传单位公示证明材料,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3.主管部门: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对下属单位人员直接认定申请进行审核,提交市人社局。

4.个人可在系统认定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认定呈报表(一式两份),根据呈报表上的要求层层盖章后,由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继续教育时长应与所需资历要求相符。

2.申报者填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客观反映自己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水平及工作表现。评审材料报送原则上要逐级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局要各负其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化。对未按规定程序申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3.经认定后,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系统打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4.县市区初级职称认定原则上由县市区人社局在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通知并组织实施。

5.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时间节点完成各自审核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如工作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六、相关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3991137,3991138。

 

 

 

                                   2023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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