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15:55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编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三山经开区农村发展局:

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6号)和《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4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二)属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七条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专业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

三、指标分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芜湖市2023年度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指标75名,评审中级职称140名、初级职称285名。综合考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总量及各专业人才数量情况,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推荐指标采取分配方式确定,2023年度各县(市、区)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推荐指标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高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分配指标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所在村居社区或用人单位、县(市、区)主管部门、(市、区)人社部门逐级进行审核、申报由市人社部门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复核汇总后报省人社厅。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所在村居社区或单位研究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职称的评审。申报人应如实填写《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申报人需提交业绩材料,均采取复印件,首页由县(市、区)人社部门盖章。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身份证;

2)相关荣誉证书;

3)业绩证明材料。需与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表(高级)》所填内容相符。

2.材料审核。根据属地原则,由申报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后报送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予以受理审核。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申报人业绩,在分配的推荐指标内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名单和纸质版申报材料于7月8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审。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要及时核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材料报送。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做好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工作,并按时报送市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①推荐报告。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本地区组织申报工作进行简要总结,推荐人选的类别、数量、基本业绩分别概括说明。

②个人申报表格。按照附件2要求如实填报并加盖公章。

③业绩材料。原则上,每人的业绩材料不得超过20页。

汇总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填报《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与公示证明盖章后一并报送。

(二)中、初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拟定的标准条件组织评审工作。评审标准和评审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推荐分配指标先行做好本地区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准备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压实责任。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是夯实乡村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是安徽省首次开展的新的职称评审专业,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引导人社部门要切实扛起牵头责任,积极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分工合作、压实责任,合力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农业产业优势和特点,科学合理确定推荐专业和人选,本着中选优的原则,重点将扎根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取得巨大效益的“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选拔出来。人选推荐标准按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执行,推荐程序由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加以完善,并在推荐过程中严格落实。对在组织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时高质,规范报送。申报材料于7月8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需提供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以电子表格方式,业绩材料以PDF方式),每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装入独立资料袋和电子文件夹,纸质版申报材料应统一按照封面(附件4)填写;电子版统一以“县(市、区)+申报专业+姓名”命名文件夹。公示结果和推荐报告于7月12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首次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如在开展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

市人社局      马金安  0553-3991138

  市农业农村局      0553-3852200

                    李正哲  0553-3852200

 

电子邮箱:whsnyncjrsk@163.com

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市政务中心A区A527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附件:1.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

          3.芜湖市乡村振兴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

汇总表

4.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袋封面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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