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23-04-11 10:43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五)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六)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七)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八)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韩峰(支队长)     

举报投诉咨询电话:3991329、12333-5

劳动年审咨询电话:3991323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27楼(瑞祥路8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 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3 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4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5 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6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7 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8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名称 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纠正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目标;
2、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计方案、计划及总结;
3、责令整改通知书;                                        
4、立案登记表;                                            
5、各类劳动监察执法统计报表。
责任事项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名称 受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投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案件。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接待受理线上、线下举报投诉并登记;                                           
2、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转办分流;
3、对属市本级办理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运行要件 1、来访登记表、举报投诉登记表;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转办函及县区回复;
3、立案审批表;
4、上级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回复;
5、网上留言答复;
6、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7、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责任事项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名称 负责对全市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7、《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8、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运行要件 1、检查方案及计划;
2、检查记录;
3、总结材料。
责任事项 规范相关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行为
名称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的采集,向上级机关报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有关建议。
法定依据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如实填报;
2、综合汇总;
3、及时报送。
运行要件 1、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报表;                                      
2、相关数据分析报告及总结;                                   
3、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4、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责任事项 确保劳动监察相关数据及信息真实有效。
名称 负责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受理登记;                                                     
2、转办分流;
3、立案查处。
运行要件 1、来访登记表、举报投诉登记表;
2、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转办函及县区回复;
3、立案审批表;
4、上级交办案件办理情况回复;
5、网上留言答复;
6、劳动关系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7、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
责任事项 1、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
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名称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向监察对象、劳动者及相关个人提供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
法定依据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2、传达布置;
3、组织实施,开展市本级相关具体宣传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关工作。
运行要件 1、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2、工作方案(计划);
3、工作总结。
责任事项 1、根据目标任务或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计划)
2、印发工作通知,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做好有关工作指导。
3、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相关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
名称 承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安徽省工资支付条例》;
7、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推动;
2、督促落实;
3、监督整改。
运行要件 1、目标任务;
2、工作计划;
3、考核通报。
责任事项 1、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2、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名称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定依据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协调;
2、督促落实。
运行要件 1、目标任务;
2、工作计划;
3、工作总结或汇报。
责任事项 1、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2、监督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