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1 10:44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政府举办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接受主管部门委托,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和人才开发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就业、再就业综合统计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指导县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和就业援助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组织公益性的招聘活动,承办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定期集市等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皖江城市带人力资源联合招聘活动;承办人才委托招聘服务。

(五)贯彻执行推动和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负责指导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和规范创业园建设,开展创业企业人才公共服务。

(六)负责承办全市流动人才的流动手续、档案管理、人事和社会保障代理等服务事项;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调整改派和协议鉴证工作。

(七)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毕有勇(主任)          

        市场招聘科:0553-3991209、3991233
        人才开发科(毕业生报到):0553-3991203、3991219
        人事代理科(档案管理):0553-3991211
        高层次人才服务科:3991210
        党委办公室:0553-3991210
        举报投诉电话:0553-3991218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5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接受主管部门委托,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和人才开发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组织实施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就业、再就业综合统计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3 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指导县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和就业援助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 负责组织公益性的招聘活动,承办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定期集市等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皖江城市带人力资源联合招聘活动;承办人才委托招聘服务。
5 贯彻执行推动和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负责指导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和规范创业园建设,开展创业就业人才公共服务。
6 负责承办全市流动人才的流动手续、档案管理、人事和社会保障代理等服务事项;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调整改派和协议鉴证工作。
7 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名称 接受主管部门委托,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强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订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和人才开发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就业政策文件
2、分解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每年对各县(市)区的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强人才工作落实情况。
名称 组织实施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就业、再就业综合统计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指导;规范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3、 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对工作进行分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考核。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名称 负责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指导县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公共服务和就业援助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
资源流动等政策文件;
2、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名称 负责组织公益性的招聘活动,承办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和定期集市等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皖江城市带人力资源联合招聘活动;承办人才委托招聘服务。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
资源流动等政策文件;
2、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名称 贯彻执行推动和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负责指导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创业政策扶持和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指导和规范创业园建设,开展创业就业人才公共服务。
法定依据 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年初协助制定全市创业培训工作任务、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创业政策文件;
2、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每年对各县(市)区的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名称 负责承办全市流动人才的流动手续、档案管理、人事和社会保障代理等服务事项;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调整改派和协议鉴证工作。
法定依据 1、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承办全市流动人才的流动手续、档案管理、人事和社会保障代理等服务事项
2、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接收、调整改派和协议鉴证工作。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名称 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依据 市就业人才中心“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1、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2、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3、制定年度报告总结,总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运行要件 1、年度工作考核;
责任事项 督促各县市区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