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年度计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办理有关外国人员来芜工作许可。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失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周炜;联系电话:3991133;办公电话:3991141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楼C60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
1 |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年度计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2 | 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 |
3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 |
4 | 组织办理有关外国人员来芜工作许可。 | |
5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失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 |
6 | 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名称 |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年度计划、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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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年初制定全市就业工作要点、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就业政策文件并牵头拟定我市配套政策、配合市财政局按上级要求修订本地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办法; 2、分解稳就业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每年对各县(市)区的上一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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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印发文件; 2、日常通报; 3、年度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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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指导督促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落实情况。 | |
名称 | 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 3、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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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年初制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要点; 2、对工作进行分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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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印发文件; 2、日常通报; 3、年度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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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指导督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工作任务。 | |
名称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落实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3、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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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全年工作计划、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等政策文件; 2、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3、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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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印发文件; 2、日常通报; 3、年度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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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工作任务。 | |
名称 | 组织办理有关外国人员来芜工作许可。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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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接受相关申请; 2、对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审批; 3、制定相关许可文件; 4、发放工作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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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申请资料; 2、批复文件; 3、工作许可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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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发放工作许可并网上公开。 | |
名称 |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失业保险的政策,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3、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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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年初制定全市失业保险,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相关工作要点、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职工失业保险的政策文件; 2、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对全年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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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印发文件; 2、日常通报; 3、年度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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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督促各县市区工作落实。 | |
名称 | 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
实施部门 |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 |
运行流程 | 1、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3、制定年度报告总结,总结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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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印发文件; 2、日常通报; 3、年度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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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督促各县市区工作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