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3-04-11 10:40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社局阅读次数: 字体:【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崔小三;联系电话:3991165办公电话:3991159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楼C6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1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2 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4 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名称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
法定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依法查处。
运行要件 1、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政策宣贯计划及方案;
2、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相关文件;
3、查处和督办的重大案件卷宗。
责任事项 1、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政策宣贯并督促落实;
2、规范劳动监察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长效机制;
3、督促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贯彻落实。
名称 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法定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
3、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运行流程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监督检查。
运行要件 1、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工作;
2、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计划;
3、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突方案。
责任事项 1、督促县(市)区按照年度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2、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3、按照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名称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法定依据 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运行流程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监督检查。
运行要件 1、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
2、国务院、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3、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4、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报告;
责任事项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拟订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2、组织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相关活动;
3、督促农民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市)区农民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做好贯彻落实。
名称 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法定依据 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实施部门 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运行流程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监督考核。
运行要件 1、年度农民工工作要点;
2、国务院、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3、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4、省、市农民工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责任事项 1、拟订年度农民工工作要点;
2、推进农民工工作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3、组织实施年度农民工工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