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
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3991122
办公地址:芜湖市政通路66号市政务文化中心C区6楼C62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
1 |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 |
2 |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实施。 | |
3 | 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 |
4 | 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 | |
名称 |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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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 |
运行流程 |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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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理; 2、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 3、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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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预防、调处,推动提升案件调处质量。 2、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证书发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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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实施。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 4、《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 5、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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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 |
运行流程 |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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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集体合同备案; 2、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3、录用未成年工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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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要求更新信息;办理审批事项。 | |
名称 | 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 |
法定依据 | 市人社局“三定”方案 | |
实施部门 | 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 |
运行流程 |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3、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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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开展本地区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年度工资指导价位; 2、根据省政府通知,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3、认定国企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 4、登记备案本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备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监管及执行结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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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要求更新信息。 | |
名称 | 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 |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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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 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关系科) | |
运行流程 | 1、组织实施; 2、督促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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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1、发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监督检查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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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按照公开时限、公开内容要求更新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