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3-10-08 13:50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3100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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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建议 |
来信标题: | 就关于 芜湖紫云英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
来信时间: | 2023-10-07 18:43 |
来信内容: |
这个人才购房政策 真的很不合理,2018年6月30日在芜湖缴纳了社保,之后断了,2018年以后在芜湖缴纳就不享受了,那就明确规定给18年以后的毕业生准备的福利就好了,文件里面不明确规定首次,申请平台上面却又做了首次社保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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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3-10-08 13:5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问题已收悉,根据《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购房补贴支持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经了解,您在2018年前已在芜湖市工作并参保,建议您可与住建部门联系了解其它相关购房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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