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30 10:38
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10929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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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 |
来信时间: | 2021-09-29 14:10 |
来信内容: |
请问下我是2013年安工程毕业的,毕业后在芜湖市一单位工作了三个月左右,后因身体不适回家休养,17年在芜湖县工作至今,请问这种情况能申领(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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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21-09-30 10:38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首次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是指申请人2013年及以后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期间社保间断6个月以内的可以累加计算。如仍有疑问,详情可与参保所属湾沚区人社局生活补贴业务经办机构联系核实:0553-812778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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